招聘学科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一: 机械制造方向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力学类、机械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农业工程类、仿生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二 :机械设计方向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力学类、机械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农业工程类、仿生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三:机电控制方向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机械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仿生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四:车辆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类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五:机器人方向学科专业教学与科研 力学类、机械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农业工程类、仿生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六:工业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机械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一:焊接技术与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材料加工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二: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材料加工工程
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三: 金属材料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材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四:功能材料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材料学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一: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二:电机与电器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三: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四: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五:人工智能与运动控制、机器人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六:风力发电空气动力、整机设计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力学类、电子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七:综合能源利用、电热转换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力学类、电子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八:新能源并网发电与储能方向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力学类、电子工程类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九: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生物医学工程类、电子工程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一: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半导体材料等方向的教学与科研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二: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与科研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三:计算机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四:电子信息工程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信号与信息处理、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五: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教学与科研 仪器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六:通信学科教学与科研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七:电子技术教学与科研 仪器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专任教师:电子技术实验教学与科研 仪器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一: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二:工商管理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工商管理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一:物理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学研究 物理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二:物理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学研究 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三:物理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 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四:数学学科专业教学与科研 数学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五: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六: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管理与建设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学院专任教师七: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
经济学院专任教师一:金融学方向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金融学、投资学
经济学院专任教师二:国际贸易学方向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
经济学院专任教师三:金融工程方向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金融工程、数量经济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一:力学基础课教学与科研 力学类、土木工程类、矿业工程类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二:土木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土木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文法学院专任教师一:专业教学和科研 法学类
文法学院专任教师二:专业教学和科研 艺术学类
文法学院专任教师三:专业教学和科研 新闻传播学类
软件学院专任教师一:软件工程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专任教师二: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软件学院专任教师三:大数据专业建设、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
创新创业学院专任教师一:机械自动化方向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竞赛指导、实验班教学、俱乐部建设 机械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创新创业学院专任教师二:电气自动化方向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竞赛指导、实验班教学、俱乐部建设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科专任教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 心理学类
国家工程中心专任教师:电机与电器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
石油化工学院专任教师一: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艺专业的教学与科研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
石油化工学院专任教师二:化工原理教学和化学工程方向科研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石油化工学院专任教师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教学与科研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冶金物理化学
化工装备学院专任教师一: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机械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力学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化工装备学院专任教师二:能源动力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化工装备学院专任教师三: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
化工装备学院专任教师四:环保设备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专任教师一: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专业教学与科研 电子工程类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专任教师二: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专任教师三:机器人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学与科研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商贸学院专任教师一:互联网金融专业教学与科研 金融学
商贸学院专任教师二:知识产权专业教学与科研 法学类(知识产权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知识产权管理方向)
商贸学院专任教师三: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与科研 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商贸学院专任教师四:思政课教学与科研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基础部专任教师一:公共体育教学与科研 体育教育训练学
招聘待遇:
人才
类别 |
人才层次 |
引进政策 |
第一类人才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5.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之杰出人才;
6.其他同层次人才。 |
1.直接聘为一级教授岗位,年薪500万元;
2.提供1亿元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500万元购房补贴;
4.支持建设以50名教师为主体的200人教学科研团队。 |
第二类人才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项目负责人;
3.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6.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长期);
7.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8.其他同层次人才。 |
1.直接聘为二级教授岗位,年薪120万元;
2.提供1000万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100万购房补贴;
4.支持建设以30名教师为主体的100人教学科研团队。 |
第三类人才 |
年龄55周岁以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辽宁省优秀专家;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3.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4.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负责人;
6.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7.近五年在《Nature》、《Science》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8.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学术帅才;
9. 其他同层次人才。 |
1.直接聘为教授,教授任职满十年、考核合格后,聘为二级教授岗位,年薪50万元;
2.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50万元购房补贴;
4.支持建设以20名教师为主体的100人教学科研团队。 |
第四类人才 |
年龄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国(境)外归国博士。 |
1.安家费20万元;
2.科研经费10万元;
3.入职后根据业绩表现追加科研经费,最高3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20万元;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万元) |
第五类人才 |
年龄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 |
1.安家费10万元;
2.科研经费10万元;
3.入职后根据业绩表现追加科研经费,最高3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0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20万元;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万元) |
第六类人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院长及有需求的其他学院院长。 |
1.年薪100万元(税前);
2.每年100万元可自主支配的院长基金,管理学院50万,其他需求学院另议;
3.提供10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适用于校外引进人员);
4. 支持建设以30名教师为主体的100人教学科研团队;
5. 协议中的其它政策。 |